“11超日债”违约是我国债券市场第一起实质性违约事件,打破了公司债券刚性兑付的现状。以2013年至2015年沪深两市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样本,检验刚性兑付被打破是否系统性地影响到公司债的初始定价。实证结果表明:“11超日债”违约后,产权性质与债券信用评级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加强,其中对产权性质的增强作用处于主导地位。这说明刚性兑付的打破总体上增强了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对债券违约风险的感知,尤其是国有产权形成的隐性担保在公司债定价中的作用。这一研究结论有利于我们合理评估“11超日债”违约事件对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正确看待政府的隐性担保行为对公司债券定价的影响,为如何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